倪洪涛,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,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及地方法制、高等教育、中国共产党。代表性成果包括《大学生学习权的类型化》《无偿收回闲置土地及地上抵押权的行政法保障》《论行政责令改正的前置修复性与规范结构》《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"梯度性"结构》《论行政特许延续的阻却》《行政公益诉讼、社会主义及其他》《清末民国时期中国行政诉讼法制论》《文物保护单位门票收费许可的合法性研究--以岳麓书院收费案为中心》《新中国地方立法权:历史、歧视及矫正——以2015年《立法法》修改为中心的论证》《论离婚登记撤销判决的效力辐射——由一起行政登记纠纷引发的思考》《论法律保留对“校规”的适用边界——从发表论文等与学位“挂钩”谈起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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